复习资料

自考大专00040法学概论真题整理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内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C.15日内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内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

B.7日内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个

27.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D.涉外民事关系

28.关于“人的能力适用其本国法”的规定属于C.双边冲突规范

29.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婚姻缔结地法

30.在国际私法中通常把冲突规范的前一部分叫做B.范围


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划分为C.根本法和普通法

2.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或申诉,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这种权利是C.控告权

3.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B.国有经济

4.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法律关系

5.行政机关以及经法律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统称为C.行政主体

6.公务员因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定处分类型?B.免职

7.与民法并列同属私法的部门法是D.商法

8.以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划分为B.母公司和子公司

9.监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和财务的公司常设机关是B.监事会

10.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活动。这类活动称为D.破产整顿

11.国家从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关系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各类社会组织会发生具有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B.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1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称为B.抗税

13.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罚款幅度是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下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D.受害人已告诉的犯罪

15.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称为C.专门管辖

16.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是C.书证

17.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该措施称为A.财产保全

18.下列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是D.警告

19.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B.公示催告程序

20.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D.不适用调解

2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D.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

23.因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B.第三人

24.下列不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是D.司法判例

25.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种待遇称为B.国民待遇

26.在国际法上,构成一个国家的要素除了居民、领土、主权外,还包括D.政权组织

27.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是B.大陆架

28.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B.反致

29.在一般地域管辖方面,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般连结因素是B.被告住所地

30.当前各国在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普遍适用1958年订立的A.《纽约公约》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B.法律

2.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该规定属于D.授权性规范

3.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原则分为A.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

4.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属于D.宗教法

5.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C.国务院

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我国宪法是在D.1999年

7.我国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是A.最高人民法院

8.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必定是A.行政机关

9.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D.公务员

10.198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属于C.执行性立法

1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D.50年

1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B.2年

1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股东大会

14.下列属于我国市场规制法的是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下列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C.回扣

16.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D.犯罪中止

17.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A.1年

18.体现犯罪的本质并决定犯罪的性质的是B.犯罪客体

19.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机关是A.公安机关

2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是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21.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D.不适用调解

2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只交纳C.案件受理费

2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属于传来取得的是C.通过买卖取得

24.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得代理的行为是B.遗嘱

25.我国刑法规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须年满B.14周岁

26.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的行为是C.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27.按照国际惯例,引渡的对象一般是B.普通刑事犯

28.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A.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9.在冲突规范“物权关系依物之所在地法”中,其后一部分“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律术语是A.系属

30.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是D.转致


二、多选题

31.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A.适用条件B.行为准则D.法律后果

3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3.我国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C.保险利益原则E.最大诚信原则

3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三包”义务有B.包修C.包换 D.包退

35.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的有A.书证与物证 B.视听资料C.证人证言与当事人陈述D.鉴定结论E.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

31.通常认为,法律的要素包括A.法律规范C.法律原则D.法律概念

32.下列同时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有A.劳动C.受教育

33.证据的特征包括A.客观性C.相关性D.法律性

34.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5.国家责任的形式包括A.全面限制主权B.赔偿C.道歉D.国际审判E.局部限制主权

3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包括B.商品交换的出现C.私有制的出现D.奴隶制的出现

32.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民事行为具备有效成立的各种要件,即发生法律上的效力B.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有效成立的要件,因而法律上不允许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E.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33.我国刑法规定,教唆犯的构成要件包括B.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C.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A.自诉人B.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C.被告

35.下列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有B.被害人陈述E.现场笔录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渊: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37.人格权是指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公民依法享有这种资格的权利就是人格权。

38.危害行为是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39.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相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40.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广义的条约指不论以何种名称成形式出现的国际法主体间达成的国际协议。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协议。

36.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37.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38.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39.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40.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6.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37.专利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

38.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9.直接故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40.行政诉讼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四、简答题

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

(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

(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

(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在人民监督下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在总结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的一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6-P286-287

答:

(1)民事诉讼时效则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即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

(2)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制度。我们国家规定时效制度,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3)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叫做特殊诉讼时效。


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1)犯罪构成和犯罪是两个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解决的是犯罪的一般属性属性问题,即回答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则是解决犯罪的标准问题,即回答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2)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离开了犯罪概念,离开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就谈不到犯罪构成的问题;离开了犯罪构成,离开了具体的犯罪标准,就无法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无法认定某一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的性质,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3)由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统一性,犯罪行为必然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必定是犯罪行为。


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

(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原则。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问题: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6-282

(1)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2)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46.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问题: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9-374

(1)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5.甲(男,24岁)与乙(女,21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和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6-P272-273∕279

问题:

(1)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

(2)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不能受理

(3)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应当。因为: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6.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9-P396-397∕366

问题:

(1)乙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以抢劫罪论处。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的,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定性为抢劫罪。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5.甲,17岁,某公司临时工,月工资1000元。一天,甲用4000元买了一台电脑。甲的父母认为甲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退款。而甲却认为用的是自己的工资,不愿退货。

问题:

(1)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l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作为某公司临时工,月工资1000元,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其买卖行为有效。

(2)如果甲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完全没有收入来源,那么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合法。因为:甲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完全没有收入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用4000元买了一台电脑,应事先征得父母同意。因此,其父母的退款要求是合法的。


46.迈克系外国国籍,2001年来到我国,在某市外国语学校任教。迈克在我国任教期间,利用教师身份,搜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情报,并窃取我国大量机密文件。某市公安机关于2003年1月将其逮捕,并在其住所内查获一批机密文件。迈克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但认为中国法院无权对其判罪量刑。9-P356-357

问题:迈克的行为是否应适用我国刑法,由我国法院进行审判?为什么? 

是。因为:根据刑法规定,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行为人是中国人或外国人,也不论所侵犯的是我国的权益或外国的权益,郜应当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者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本案中,外籍人迈克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当然应适用我国刑法,由我国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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